--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得到坚定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各项改革始终沿着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原则和方向稳步推进。
--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得到充分体现,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步骤和方法
教育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学习培训
5至7月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要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周永康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吴爱英同志在司法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的讲话和李新民同志在全省政法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第一期培训班上的讲话。
按照分层、分类原则,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分层、分批、分类对干警进行全员集中轮训,对重点执法岗位的干警进行专门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
重点执法岗位主要包括:①监狱劳教系统的狱(所)政管理、刑罚执行、执法审批部门以及各监区、大队直接管理罪犯、劳教人员的岗位。除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外,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教育;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中从事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及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的岗位,除了规定学习的内容外,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服务为民的教育、执业纪律教育。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明确出相应的重点执法岗位和专题培训的内容,特别是对培训的人员、时间、内容、方法等做出具体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重点执法岗位干警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省厅将在6月份分两期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为:①本系统未参加省委政法委培训的厅级干部;②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属劳教所、省新乡司法干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省属监狱一把手;③省辖市司法局副职、县(市、区)司法局局长。
省监狱管理局举办省属监狱除一把手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