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司文[2006]97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5月下旬到年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教育引导我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端正执法和服务指导思想,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深入查找和认真整改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中原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警惕“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
--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司法行政各项制度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执法、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增强,队伍建设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