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河府〔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大力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是我市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生态型畜牧业转变,提高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我市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步伐,做大做强我市畜牧产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为核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标准化规模健康养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畜牧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优化畜牧业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优势产业带;坚持龙头带动,农户参与,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方式,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坚持依靠科技,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坚持政府引导,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畜牧业生产,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到2011年,畜牧业技术装备明显改善,产品结构明显优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更加显著,生产与生态更加和谐,初步建立起生态畜牧业生产体系,实现动物疫病防控规范化、制度化。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35%。
二、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
(四)科学编制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各级畜牧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根据土地的拥有量和有效承载能力,按照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以一亩耕地吸纳2头生猪粪尿,一亩山地吸纳3头生猪粪尿(山地能吸纳生猪粪尿面积按总山地面积的5%计算,1头奶牛的粪尿相当于10头生猪的粪尿,l头肉牛的粪尿相当于5头生猪的粪尿,3只羊相当于1头生猪的粪尿,60只肉鸡、肉鸭的粪尿相当于1头生猪粪尿)的载畜量,确定畜禽饲养量。2008年10月底前,各地要以县区为单位,科学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标准见附件1),完成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制订政策保护好禁养区、限养区农户的利益,引导农户发展其它产业。
(五)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利用山坡地、果园、疏林地、荒地和荒滩兴建生态养殖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作为畜牧业生产用地。实行以产定地的原则,严格审批养殖用地,按照存栏量计算,原则上每亩地饲养猪30-40头(禽800-1000只/亩)的用地标准进行审批,防止圈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可按照农业用地管理的,则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应当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