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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市政道路和桥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二)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和桥梁工程都必须先进行地质勘察,再进行施工图设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工程设计要结合实际使用状况,执行设计标准,达到安全运行的目标。

  (三)施工单位对市政道路和桥梁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应按照投标承诺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工序管理。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新规范和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和验收。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报验、报监相关规定,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的检验批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否则视为不合格,必须返工重做。

  (四)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机具验收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中使用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应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进场的必须清退。在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材料的供应来源,把好原材料、管件、构件质量关。监理单位有权对所监项目预拌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生产厂等实施延伸监理。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报验表,经监理单位验收认可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检查验收时,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

  (五)所有新建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市政道路和桥梁工程质量的检测检验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有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立标养室或标养箱。严禁预拌混凝土供应商代为制作与养护混凝土试块。
  2、钢筋保护层、混凝土强度、压实度、弯沉值检测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检测频率实施,对于不合格部位应扩大检测面,对不合格问题责任主体必须研究方案进行加固、返工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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