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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7年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经常分析研究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关心、解决机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机关稳定工作。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打牢机关干部职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促进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和谐局面,以机关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机关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机关”征文比赛和研讨会。

  三、以“三创”活动为动力,大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加强文明创建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利用办公资源网等载体,学习宣传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知识。制作宣传板报,在机关工作人员中普及创建知识,提高其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配合上级文明委实施“三和”行动,创建和谐城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思想教育、道德实践、创评活动为途径,推动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建设,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

  继续开展文明处室、文明个人、文明楼院创建活动。以落实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活动,年底评选一批文明处室、文明个人。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道德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公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辖区办事处积极配合,搞好社区、楼院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开展文明楼院评比活动,为郑州市开展“四城联创”做出贡献。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和家属院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积极发挥六个文体协会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训练、交流和比赛活动。举办公务员健康知识讲座。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厅机关举办礼仪知识讲座,强化人们的社交礼仪、公务礼仪、国际礼仪意识,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四、精心办好一批实事好事,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深化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活动,重点解决服务中的“冷、硬、拖、卡”,努力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行政事务受理厅、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单位要利用自身优势,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和服务。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履行服务承诺。要在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管理措施,提高管理质量。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引导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提高律师的社会责任感,继续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强化为“三农”服务的意识,认真研究制定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的新举措,在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劳动力转移等领域,为农民尤其是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外出务工人员的援助力度。在我省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大城市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系点,公布援助热线电话,在省际之间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互动,切实维护我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认真落实结对帮扶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向艾滋病高发区和省内外受灾地区捐款捐物活动,继续开展救助失学儿童活动,慰问救助直属单位困难职工、困难党员,看望生病住院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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