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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属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考核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属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核验收百分测评表(续)

内容

序号

工作要求

基准分

评分标准

考评主

要方法

得分

扣分

说明

(四)宣传工作

15分

8

周报告月通报制 度

5

①制定周报告月通报制度1分; ②周报告按时报送2分;③坚持每月通报工作2分。

①核对台帐

②查阅资料

③实地核对

9

稿件采用情况

7

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被省级以上报刊登载1篇3分;②被市级以上报刊登载1篇1分;被省委政法委采用1篇2分,被省厅采用1篇1分;此项最高分为10分。

10

营 造

氛 围

3

①有学习宣传专栏2分;②有心得体会专栏1分(网络、黑板报、展板等形式均可)。

(五)

长效机制

5分

11

建立长效机制

情 况

5

①制定便民为民措施2分;②领导班子研究长效机制建设1分;③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长效机制2分。

查阅资料

(六)

工作成效25分

12

执法(执业)文明规范

10

执法程序规范,内容合法;确保不违反条件、程序提请减刑(期)、假释、保外就医审批执行工作10分。发现一起不符合规定事件扣3分,扣完10分为止。

①核实自查报告;②查阅资料;③召开座谈会;④问卷调查。

13

树立先进典型

5

树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典型,开展向先进学习活动,5分。

14

群众满意 度

10

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10分。(90%以下8分,80%以下4分,70%以下2分,60%以下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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