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考核验收。(6月30日前完成)省厅责成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对省属监狱劳教所进行考核验收。同时,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其他直属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干警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形式。考核验收结束后,考核组向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7月上旬,召开省厅考核组成员和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负责同志参加的考核情况汇报会。
省厅、省监狱管理局的考核验收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组织。
(三)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7月上旬完成)原则上群众满意度测评与考核验收工作同步进行,由各考核组组织实施。参加测评人员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干部、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农民代表、新闻工作者代表等。省属司法行政单位比较集中的地方,群众满意度测评集中进行。
(四)省委政法委审核把关。考核验收完成,被考核单位均达到要求,由省厅报省委政法委审核把关,经批准,宣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结束,转入经常性学习教育。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考核验收,是对省属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各单位党委务必高度重视,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真正使组织考核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的过程。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补课,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当前,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正确处理考核验收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组织好考核验收,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做到考核验收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考核验收,进一步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1.省属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核验收百分测评表
2.省属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3.省属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干警评议表
附件1:
省属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核验收百分测评表
被考核单位: 得分合计: 考核组组长签名:
内容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基准分
| 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 得分
| 扣分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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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领导
15分
| 1
| 教育方案落实
| 5
| ①有教育活动方案2分;②方案具体、内容齐全、重点突出1分;③方案可操作性强且落实到位1分;④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分。
没有制定活动方案不得分。
| ①核实自查报告;②查看文件资料;③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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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组织机构健全
| 4
| ①成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分;②领导小组开展督查检查2分;③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分。
没有建立领导小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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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领导干部带头
| 6
| 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2分;②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并开展宣讲活动,分管领导作报告1分;③组织研究分析教育活动开展情况1分;④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并进行指导1分;⑤中心组落实中央政法委规定的专题学习任务1分。没有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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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培训
25分
| 4
| 全员培训落实
情 况
| 15
| ①全员参加培训,一人不漏3分,无故不参加培训缺1人扣1分,3人以上扣3分;②规定学习内容全部落实2分;③基层负责人和重点执法岗位培训扎实有效2分;④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新任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青年大学生的集中培训2分。⑤干警考评合格率达到98%,2分;优秀率达到70%,2分;领导班子优秀率达到100%,2分。
| ①查阅有关名册;考试成绩册等资料;②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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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习措施落实
| 10
| ①单位、个人建立学习记录本1分;②组织学习体会交流1分;③组织或参加英模报告会并开展大讨论1分。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讨论2分。④开展以案析理活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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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查摆问题
15分
| 6
| 广泛征求意见
| 5
| ①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意见3分;②认真梳理意见2分。
| ①查阅资料;②走访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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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查摆整改问题
| 10
| ①领导班子集中分析存在问题3分;②“四类”案件逐案进行了评查,查处的问题得到了纠正,或制定出了整改的具体计划,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到人2分;③原有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基本解决,新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幅度下降,赴京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停访息诉率达到80%以上3分;④上报整改报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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