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首批签订自治区环境安全责任书企业名单的通知
(宁环办发〔2010〕100号)
各市、县(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宁环发〔2010〕21号)要求,我厅决定与部分重点企业签订自治区环境安全责任书,切实明确环境安全责任。现将首批签订自治区环境安全责任书的企业名单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监督企业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环境安全责任书各项要求,确保环境安全。
  附件:首批签订自治区环境安全责任书企业名单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首批签订自治区环境安全责任书企业名单
  (一)银川市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2.宁夏开元丰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宁夏鲁西化工化肥有限公司
  4.宁夏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
  5.宁夏宁煤甲醇有限公司
  6.宁夏宝丰能源催化有限公司
  7.宁夏宝塔灵州石化有限公司
  8.宁夏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9.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10.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
  (二)石嘴山市
  11.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