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为刘俊才等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豫司文[2008]56号)
刘俊才,男,39岁,大学学历,现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馆长,2006年6月,参加省司法厅第三批艾滋病驻村帮扶工作队。自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和艾滋病驻村帮扶工作的具体要求,遵循厅党委帮扶工作思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艾滋病救治救助和新农村建设各项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监督艾滋病救治救助各项政策落实。通过走访艾滋病家庭,到卫生所看望艾滋病患者,到田间地头与病人交谈,解答艾滋病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和患者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党和政府对艾滋病人的救治救助政策,稳定群众情绪,排解心理障碍,增强防范意识,鼓励艾滋病人与病魔作斗争,增强生活信心。同时,加强对艾滋病救治救助工作的监督,确保救治救助各个环节规范畅通。一年多来,共修建村道路2000余米,新建和维修群众生产生活用桥10座,为村小学翻新了厕所,在村内主要道路上安装30多盏路灯,为村委购买了扩音器材,整修了村委大院,修建沼气池300个,给12眼机井进行配套改造等,受到所驻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刘署光,女,43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3月以来任省新乡司法干部学校干训科副科长。1999年6月开始,该同志一直担任干训班班主任工作,截止目前,共担任23期培训班班主任。在干训班管理工作中,能够紧紧围绕“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宗旨,作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在为干训班授课期间,能够认真备课,利用多种渠道搜集资料,充实教学内容,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担任干训科副科长以来,针对干训科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室计划,并狠抓落实。鼓励科室其他同志学习新的管理理论,接受新的管理理念,更新旧的管理模式,把管理是表率,管理是服务,管理是协调作为自己的工作原则,使干训科全面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刘署光同志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忘我工作,2000年1月获全省“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2005年在省司法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评为“五好党员”,2007年6月被厅直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厅党委研究决定,为刘俊才、刘署光等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