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明确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10件实事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司文[2008]83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机关各局处室:
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10件实事,已经厅党委会研究通过,省委政法委审核同意。现将10件实事、责任单位和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10件实事及责任单位
(一)深化狱务公开,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10所监狱面向社会开放,社会公众在规定时间可参观监狱。
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
(二)实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第一周周一面向社会公开接待,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
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有关省辖市司法局
(三)法律援助机构一律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对农民工因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不再审查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就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责任单位:省法律援助中心、各省辖市司法局
(四)组织万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五)对律师执业投诉做到每件必复,严肃查处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律师管理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司法鉴定事项适当减免费用办理。
责任单位:公证管理处、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七)向全省政法机关、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免费发放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
责任单位: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八)免费发放《农民必备法律常识》书籍、宣传挂图30万份,帮助农民学法用法。
责任单位:依法治省办公室、各省辖市司法局
(九)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免费发放人民调解员业务学习资料,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处、各省辖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