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豫司文[2008]144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
根据《
司法部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司法考试工作担负着选拔法律职业人才、促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依法治国进程等重要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司法考试制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司法考试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协调和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继续保持和发扬以往司法考试工作的优良作风,加大人、财、物的投入,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确保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司法考试的意义、报名方式和各地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条件、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以及网上预报名的网址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等事项,特别是要注重宣传今年我省司法考试报名工作新的变化和程序要求,在司法考试网站上公布本地区国家司法考试信息、设立网上咨询,开通咨询电话。此外,各地要在报名地醒目处张贴报名须知、司法部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报名收费文件、《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等,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社会透明度,使广大应试人员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进行报名。
三、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今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有关规定省厅已经在6月7日《大河报》公告,各地要做好宣传、指导和实际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