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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8.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项职能,重点搞好管理监狱劳教、管理法律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指导基层基础等职能的宣传;紧紧围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宣传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宣传司法行政改革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活动的进展、措施和取得的社会成效等。

  四、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9.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中央级主流媒体、省市级主流媒体作为刊稿的重点,集中精力,加大力度,提升宣传水平。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10.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适时组织策划各种宣传活动,以文艺作品、巡回报告、宣传展板、成果展览等形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11.发挥《河南省法制新闻协会》的作用,搞好法制新闻宣传,组织好全省“法制好新闻”的评选工作。

  五、健全新闻宣传机构,确保宣传职能发挥

  12.各省辖市司法局已经单独设立宣传工作机构的,保持不变;没有单独设立的,应明确宣传工作机构。各监狱劳教所要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任务落实。要配足配强适应宣传工作需要的专职宣传工作人员。

  13.县级司法局可以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新闻宣传工作机构,或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六、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

  14.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选配熟悉业务工作、具有较强写作能力、宣传经验丰富的干警从事宣传工作,要注意吸收新闻、中文专业人才进入新闻宣传队伍,不断完善宣传人员结构。

  15.省司法厅建立新闻宣传高层次人才库,加强新闻宣传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

  16.省司法厅加强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宣传人员的培训,采取办培训班、召开工作片会、座谈会、组织研讨、采访活动等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交流,增强培训效果。省辖市司法局每年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新闻组稿会、研讨会、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宣传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17.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宣传人员要加强学习,钻研业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写作能力和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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