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聘请马玉霞等10名省人大代表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豫司文[2008]166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诚信执业,服务为民,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特聘请马玉霞等10名省人大代表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
一、监督范围
1、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2、全省各监狱劳教单位;
3、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援助机构。
二、监督内容
1、对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效能的监督。重点监督:有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无办事推诿扯皮、作风懒散、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现象;有无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对监狱劳教单位公正执法的监督。重点监督:有无在办理罪犯、劳教人员减刑(期)、假释、保(所)外就医、监(所)外执行中执法不公问题;有无在管理罪犯、劳教人员中打骂、体罚、虐待、超时劳动现象;有无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问题;有无索要、收受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或吃请问题。
3、对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执业的监督。重点监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唆使、诱导当事人上访、闹事,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无执业不公示、违规收费、违法执业问题;有无收费不办事,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不诚信和借机吃拿卡要问题;有无给回扣,降低收费,诋毁同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无冒充律师问题;法律援助机构有无不按规定提供法律援助、对援助对象收取费用或办理收费案件问题。
4、对司法行政系统乱收费的监督。重点监督“五个一律不收费”的执行情况,即: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管理一律不收费;监狱劳教所在刑罚执行、行政管理上对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一律不收费;开展法律援助一律不收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律不收费;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一律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