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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明查暗访情况的通报


  (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各单位普遍开展了“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制订了方案,明确了要求。商丘市司法局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在市劳务市场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农民工维权,南阳市属律师事务所免费为辖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郑州市开展了一村一师活动,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要联系1-2个行政村,定期到农村为农民解答法律咨询、免费代书,商丘市司法局还出台便民措施50条,安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好事近百件。

  (五)“四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教育训练,提高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各单位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同“两转两提”活动结合起来,把行业管理部门和“窗口”单位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抓问题整改,转变服务态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意识增强,执业思想逐步端正,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六)工作方法进一步创新。商丘市司法局实施了“九个一”工程,即:成立一个普法讲师团,印发一本法律小册子,发一条法治信息,公交车和出租车有一条法治标语,电视台有一个法治频道,广播电台有一个法治专栏,报纸有一个法制专刊,成立一个法制宣传队,组建一个法律顾问团,平顶山市司法局、许昌市司法局、新乡市司法局、郑州市司法局都在工作中创新方法,取得了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思想认识有偏差,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措施不力,创新不够,有畏难情绪,基层单位工作薄弱。

  (二)有的县司法局和司法所政务公开栏没有设置或政务公开栏内容不全面;有的司法所不能履行职责,无人值班;有的司法所寝办合一,办公环境脏乱差;有的司法所没有刷制宣传司法行政职能的宣传标语,没有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极少数司法所还存在调解民事纠纷收费现象。

  (三)有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未进行执业公示,未摆放投诉须知,案卷中未附《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或填写不齐全,无法回访委托人,未公布收费标准和业务范围。

  (四)有的律师事务所服务态度不热情,服务质量较差,委托人不满意,个别律师怂恿委托人向法官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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