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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在具体实施上,要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滚动推进”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制订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基本标准,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和监测,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职责;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订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分步实施规划,依据全省办学基本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办学标准,有步骤地推进中小学标准化的建设,努力缩小区域内县与县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责,突出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有计划地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在本县域范围内着力消除学校间的发展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全面落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落实规划,努力消除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

  1.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各地要在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科学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制定出分年度建设规划,安排专项资金,结合“校安”工程建设,抓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要在集中力量办好乡镇中心小学和规模较大的完全小学,使之达到办学基本要求的同时,对必须保留的农村教学点加强软硬件配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保障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加快城区薄弱校改造步伐,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必须与学校配套建设同步进行,减少大班额现象。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

  2.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打破城乡和校际间的体制分割,鼓励和支持各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通过整合、捆绑、重组等方式,形成师资队伍合理流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办学共同体,并通过这一平台开展“扬峰填谷”,逐步实现相对区域内较高水平的均衡发展,从根源上有效解决择校问题。进一步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效益,完善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健全省、市、县、学校四级教育信息化网络,大力开发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手段,为农村学校开齐课程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服务,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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