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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委办发明电[2010]213号)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今年6月13日以来,我省普降大雨到暴雨,闽西北地区遭受强降雨袭击,闽江、九龙江、汀江流域发生洪水,部分地区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我省防汛抗灾工作。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请民政部主动商地方及有关部门帮助南平解决困难问题”。李克强副总理作出重要指示:“国土资源部要指导和帮助地方抓紧搜救失踪人员,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回良玉副总理也致电对我省抗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转达给全省人民,并做好受灾地区灾民安置、恢复生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连日来全省党政军民合力抗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雨情灾情监测预报,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省北部地区仍将有降水维持,其中6月17-20日降水强度较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注视天气的变化情况,闽北地区做好防御强降雨的同时,还要注意防范大风、雷电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影响。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加强会商沟通,及时做好预警工作,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
  二、全力防御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仍然是当前防范的重点。对已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要继续加强监测巡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已转移人员在不安全的情况下擅自返还。对新一轮局部强降雨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涉及的群众,要及时组织转移避让;对高陡边坡、山边河边、低洼地带、工矿区等地灾易发区域要加强监测巡查,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抢救受灾群众。国土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技术小组,要对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加强点对点指导,提供救援帮助。对近期发现隐患的5个重点地灾点,省里要直接调度指挥,实行24小时监控和零报告制度。
  三、抓紧基础设施抢修。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损毁的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要尽全力抓紧抢修,确保畅通安全。公路等部门应同时组织力量巡查边坡地质状况,一旦发现松动及隐患,要及时会同交警、国土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控制。路政人员要落实分段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危桥、危涵等安全隐患做好排险加固。水利部门要加强对病险水库、水闸和堤防的巡查,对强降雨后水利设施的受损情况要迅速开展检查,抓紧上报并组织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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