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良种繁育补贴范围
1、繁种企业选择。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生产能力、种子质量较高,服务水平和诚实守信等方面良好。由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若干(3-5)家企业承担花生繁种任务。评选前1周,公开发布公告,由繁种企业自愿报名参评,由专家择优评选出繁种企业,同时确定繁育品种名单和繁种任务,在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农业厅与繁种单位签订繁种合同。
2、繁种基地选择。由入选的繁种企业负责落实花生繁种基地,与繁种基地的农户签订繁种协议,按订单方式安排生产。
3、繁种农户的确定。按照自愿原则,与繁种企业签订繁种协议的农户为繁种补贴农户,补贴农户清册由繁种企业负责提供,并在所在村张榜公示,经当地农业部门审核、签章后逐级汇总上报。
(三)补贴标准。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
(四)补贴对象。大田生产补贴范围内参与良种繁育和使用良种进行生产的农户享受补贴。对承包人租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耕种植的,按谁耕种谁享受补贴的办法,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租赁人或代种人。
(五)补贴方式。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公开推介花生主导品种名单,由各项目县(市、区)和繁种企业组织农户申报补贴,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再由农业、财政两部门联合行文,层层批复补贴面积和下达相应的补贴资金,最后通过农民补贴 “一折通”将全部补贴资金存入受补农户的补贴账户。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合理确定项目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生产用种项目区,项目区应具有适宜当地推广的高产优质品种及足量种子,技术力量强,生产水平高,农民对新技术新品种的接受能力较强,种植相对集中连片,并与高产创建示范田有机结合起来,每个项目县(市、区)要有1-3个连片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
(二)科学确定补贴品种。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补贴品种是经过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命名、具有高产稳产特性、品质优良、综合抗性好、种源充足、农民欢迎、市场认可的要求,确定具体的补贴品种,并通过公开发行的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布的推介。
各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推介品种的宣传和引导,积极引导花生生产项目区农民使用推介良种进行生产,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良种繁育项目区要在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适合当地推广的优良品种2-3个,供补贴项目区农民选用,补贴项目区不得种植其它非推广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