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3)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2、拆除工程施工现场
(1)清理拆除现场和装卸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2)清运垃圾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不得乱卸乱倒垃圾。
(3)拆除工程完成后,垃圾渣土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整治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昌(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郭彦军(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文章(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尹贵权(市建设局调研员)
成员:刘宗奇(市建设局建管处处长)
王哲(市建设局建管处副处长)
王家荣(市建筑施工管理处主任)
刘然(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主任)
周分清(市招标办主任)
岳庆利(市建筑市场稽查大队队长)
陈涛(市建设局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刘宗奇同志兼任。负责掌握“整治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活动”工作活动进展情况。
组织“整治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活动”工作检查组如下:
组长:王家荣(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管理处主任)
负责督导检查全市建筑、市政、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整治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下设4个督导小组:
第一小组:由杨忠同志(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中山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及正定县、良村开发区建筑、市政、拆除工程施工现场。
第二小组:由贺重阳同志(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中山路以南、京广铁路以西及藁城市、西开发区建筑、市政、拆除工程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