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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查、找、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查、找、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安监管综字[2007]6号)


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查、找、改”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查、找、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水平,努力培养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硬、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机关队伍。根据市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利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在我局深入组织开展“查、找、改”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的规律、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手段,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工作目标
  要通过开展“查、找、改”活动,有针对性的总结、检查本处室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改进工作,探索建立有利于我局工作水平全面提高的长效机制。按照建设“和谐安监”的要求,继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使全体机关干部进一步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提高对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执法为民、勤政爱民、服务于民的观念。达到提高人员素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工作职责,优化执法环境,严格规范执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效能的目的。实现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一支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机关队伍,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活动内容
  1、查问题。立足部门和处室职能,重点查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影响和制约部门、处室工作推进的主要矛盾;二是群众意见最大、舆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三是存在外界制约因素、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四是过去有教训、容易出毛病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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