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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便于梳理总结,反映各县(区)、开发区的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可在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网页文档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www.jlsafety.gov.cn/whc/),内容包括液氨液氯企业整治、化工园区和小化工厂清理、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方面的工作情况。请各县(市)区局务必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2种形式,于2007年10月28日前报市局危化处,统一汇总上报。按照省局的要求此项工作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做好入冬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随着气温逐渐下降,我市即将进入冬季。各地要督促化工企业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早部署、早安排,避免因降温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对关键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安排人员做好巡护,充实抢修装备,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在寒冷气候条件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05号,见附件2),对做好近期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加强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采购含有氯酸钾和其它不合格产品,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储库房的日常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做好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并将规划及固定网点审批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市局危化处,同时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附件: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液氨液氯企业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液氨液氯企业数量

  个,其中:液氨  个,液氯  

已整治企业数量

 

查出隐患数量

 

整治隐患数量

 

投入整改资金(万元)

 

液氨液氯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类 别

(液氨/液氯)

性 质

(储存/使用)

年储存使用量

是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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