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安监管危化字[2008]22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管理年”的工作要求,200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继续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深入开展安全整治,切实落实“打非”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按此要求,200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国家总局即将出台的《加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监控,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二)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开展反“三违”、反“三超一改”活动。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反“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执行。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资金和监控措施。严格按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和安全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