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长安监管综字[2009]8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我市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将编制统计工作列入现阶段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按照国家总局网上填报要求,填报2009年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报表(报表格式以及说明可以从网上下载,统计数据截止12月31日)。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进入首页 →主题服务→ 机构建设→ 机构统计),或直接访问系统IP地址(http://211.100.28.219:88/aqjgjg/),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后,按“打印报表”自动生成相关统计报表,将签字盖章的统计报表于2010年1月4日前传真至市安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