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慈溪市十塘塘裙地(高背浦至淞浦段)等二个土地开发项目验收的批复
(甬土资整〔2009〕85号)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慈溪市横河镇梅园村废弃园地造地等二个项目验收的请示》(慈土资〔2009〕1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慈溪市十塘塘裙地(高背浦至淞浦段)等二个开发造地项目批准立项实施以来,现已全部完工。该批项目开发总面积18.9890公顷,开发后新增耕地面积17.1378公顷,并通过了你局组织的初验。经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实地验收,认为该批项目质量符合耕地开垦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