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带▲标记的项目为硬性指标,有一项未达标者,不得申报。
2. 该评估标准总分为140分,评估分数≥120分者,方可申报。
附件3:
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推荐单位
县(区)教育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
学
校
基
本
情
况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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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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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公办(民办)
|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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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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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学层次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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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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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教
职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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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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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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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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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法
治
校
工
作
基
本
情
况
及
主
要
经
验
与
成
效
|
|
依
法
治
校
工
作
基
本
情
况
及
主
要
经
验
与
成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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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字) 学校(盖 章)
年 月 日
|
市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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