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张虎、葛生玉、朱耀民、党宝杰
(六)加强校园通道安全管理及应急演练。各相关部门要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校园楼梯通道的安全管理,配齐消防设施,安装、调试应急照明灯,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中小学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开展好五次大型防震防火应急演练活动,同时要强化师生上操集合、放学疏散等重要环节的上下楼道安全管理,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对确因楼层高、通道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撤离的学校,要规划增设室外楼梯;要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对教学楼防护栏进行加固维修,确保防护栏高度达到或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并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积极阻止和检举在防护栏上玩耍和有翻越迹象的学生。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公安消防支队、人防办、地震局
责 任 人:葛生玉、赵德明、李 军、张存福
(七)加强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体育课、活动课的安全教育管理。任课教师要在课前向学生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对学生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要提前做好防范,并进行示范讲解,配齐体育保护设施,采取规范的安全保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设施要及时进行加固维修,确保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不受伤害。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葛生玉
(八)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明确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关于食品采购、保管、烹饪及食堂卫生、灶具消毒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规定,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食堂,严格饮用水源、开水炉管理,严防食品、饮水中毒事件发生。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同意、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等手续,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在校外流动摊点购买食物。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工商局
责 任 人:马桂岚、葛生玉、施润云、黄积银、马忠
(九)加强学校功能室等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要有明显标识,对有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指定专人专柜双人双锁保管,领用登记,使用核销、剩余交回,手续严格、齐全。学校微机室等相关功能室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防止因电器设备漏电而造成的电器火灾爆炸事故。同时,学校要将教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实验室显著位置,实验课教师要在课前向学生说明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安全操作。每次功能室、实验室使用完毕后,负责人应及时填写使用日志,做好整理工作,切断仪器电源,关闭门窗,确保实验室、功能室的安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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