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全年
(二)单位卫生
1、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完成时限:4月末
2、单位、食堂卫生
要求:加强单位、食堂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制度,证照齐全,餐厅、库房、操作间、单位卫生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完成时限:11月末
(三)健康教育(完成时限:11月末)
1、系统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
要求:有计划,有工作记录总结。
2、系统单位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板、栏。
要求: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换。
3、开展控烟活动。
要求: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会议室有禁烟标志,不设烟具。
(四)除四害
1、继续开展巩固除四害成果活动。
要求:机关、所属单位、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标准。
完成时限:全年
2、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鼠药,严禁使用剧毒鼠药。
要求:使用国家认定和许可的灭鼠剂,坚决杜绝使用剧毒灭鼠剂。
完成时限:全年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各直属单位创卫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长春市2008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市创城工作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局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强
副组长: 佟德军 于伟民
成 员: 吴洪波 赵笠村 张 伟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全面实行创卫工作“领导包保责任制”,把创卫工作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工作不流于形式,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要把创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局办公室对具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对于年终目标考核中不能完成创卫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3、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创卫日常机构,确保创卫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对创卫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拖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问责。
4、加强宣传。广泛宣传除“四害”、健康教育知识,按照市爱卫会和创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认真落实除“四害”工作,彻底清理越冬垃圾,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落实“门前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