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对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信贷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2007年是我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关键时期。各金融机构要围绕临汾市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十一五”规划,以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为着力点,制定有效措施,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变。一是要支持传统支柱产业新型化。对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化工五大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其推行新型化的工程项目,对其污染少、能源消耗小、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和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适当给予优惠,帮助其做大、做强。对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工艺落后、没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和企业,要严格执行信贷退出制度,促使其关停改造,向新型化转变。二是支持新兴产业、环保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在确保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支持煤化工、机械装备制造业、高科技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强化环境保护的信贷投入,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治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拓展对旅游服务业的金融服务领域,带动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其发挥优势,提升产业水平。
(三)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民营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加快信贷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有效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是有效利用利率风险溢价方式,发挥贷款利率政策的作用,注重提高贷款审批的时效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提供优质信贷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逐步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三是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开发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对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要一视同仁,不搞信贷歧视。四是要研究改进服务方式,依托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小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晋政办〔2006〕98号),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中的吸纳带动作用。在现有信用社区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信用社区建设。积极推广“小额贷款+信用社区”相结合的模式,依托社区信用建设平台,扩大小额贷款覆盖面,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与信用社区建设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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