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征地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征地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晋价服字[2010]3号)


山西省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征地服务费收费标准延期的请示》(晋国土建用字[2009]13号)收悉。经研究,你中心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为用地单位提供征地服务,继续按照《关于对山西省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征地服务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08]408号)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