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府〔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粤府〔2007〕8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依法行政,是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把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利益冲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关于印发河源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通知》(河府〔2004〕117号)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执法能力等依然较薄弱,行政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一阶段,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频发期。因此,全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努力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根据粤府〔2007〕85号文精神和现有部门职能配置,将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进一步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简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审批许可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发展改革局牵头,法制局、监察局、编办、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