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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验全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决定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验全面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决定
(河府〔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我市在专项整治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作为代表广东省的唯一受检单位接受国务院检查验收时,受到国家检查验收组的高度评价。为了巩固、发展这一专项整治成果,实施好市政府“十件惠民工程”之一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程,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一、充分认识推广高望圩等生产经营单位经验的重要意义
  (一)推广高望圩整治经验是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的需要。去年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一些整治难点和容易反弹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小商店(包括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等小型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难度大,生产经营单位进货台账记录与索证索票制度长期坚持难度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还存在监管死角和盲区等等。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五小”经营单位整治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推广高望圩等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验,对于突出抓好对“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实现专项整治从城市、乡镇向广大农村拓展,巩固、深化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必将产生强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广高望圩整治经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望圩经验是我市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我市是欠发达山区,要改变落后状况,栽好“六棵树”,需要大力推广高望圩经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提高河源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二、深刻领会高望圩等生产经营单位经验的基本内涵
  高望圩是紫金县临江镇梧峰、胜利、年丰三个村交界的集市。高望圩共有小食杂店46家、药店2间、食品小作坊3间、小餐饮店20家、屠宰场1个、农业生产基地1个,是一个典型的“五小”经营场所汇集点。专项整治前,高望圩“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小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经营,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进货台账及索证制度。经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解决了无证经营问题,小食杂店全部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小餐饮店全部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食品小作坊营业证照和卫生许可证齐全,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建立了原料进货和产品销售台账制度。另外,广东温氏瑞昌食品有限公司、永勤实业(河源)有限公司、美好海鲜酒楼、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广东清平制药厂、广晟综合市场和紫金县临江镇兴仔记菜场等经营单位也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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