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风险管理摆在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有条件的要设置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设置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特别是重要子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指定工作联络人。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人名单于2010年1月底前报省国资委(已经试点企业除外)。

  (二)认真制定方案。各企业(已经试点企业除外)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工作方案,于2010年2月底前报省国资委批准,然后组织实施。先期试点企业要继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探索适合本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其他省管企业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

  (三)严格组织实施。要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明确责任和分工,把握好工作要领和工作进度,扎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按照《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广泛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建立风险信息库;完成战略、投资、财务、法律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制定适合本企业特点的风险管理策略;提出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到2010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

  (四)建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应包括:企业目前存在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理流程、重大风险损失事件、风险管控制度措施、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管控缺陷、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损失、风险管控改进措施等。各企业应当由总经理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省国资委。从2010年开始,时间为每年4月底前。

  (五)加强工作考核。要将风险管理纳入业绩评价之中,作为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将考核结果与企业员工的奖惩挂钩,逐步建立重大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省国资委将把全面风险管理列入省管企业2010年度主要工作考核项目和任期考核内容。企业再出现重大风险损失事件,省国资委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联 系 人:陈晓军 祝 霞

  联系电话:0531-85103638、85103505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lar_422406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