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情况。一是各县(市、区)都制订了《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管理制度,基本上没有发生储备粮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储备粮宜存率100%;二是严格管理,确保储粮安全。2007年度对海丰县未经批准擅自销售省级储备粮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收回了省储任务,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三是确保粮食风险基金足额到位。各级政府基本上出台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各地能坚持将粮食风险基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专款用于粮食储备、种粮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性补贴。按照风险基金“为粮所用、用到实处”的使用原则,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各尽其责,共同加慢对基金申请、核准、划拨、使用等的全程监管,提高了风险基金使用效率。没有发现风险基金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粮食供求平衡情况。一是各县(市、区)都能做到加强产销合作,开拓粮源,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运作、企业自主”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巩固和发展与外省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与江西、江苏、湖北、湖南等省建立长期稳固的购销关系,鼓励购粮大户企业直接到主产区发展订单业务,在产区投资建厂或建立收购网点;二是各地基本上制订实施促进粮食购销协作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各地粮源充足,没有出现断供断档、抢购粮食现象,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
(六)粮食安全应急机制建立情况。一是各级政府基本上有重新修订和完善《粮食应急预案》.有些地方还开展应急演练,这方面陆丰市做得比较好;二是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网络。全市各地已初步形成粮食应急加工、运输、供应网络,目前全市已落实的应急供应企业有24家.应急加工企业有11家,应急运输企业7家,都按规定签订了协议.并挂了牌匾,做到“地点、协议、牌匾”三落实。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做得比较好;三是发生突发事件反应及时,措施得当,效果良好。2007年春节,陆丰市碣石镇出现抢购粮食现象.陆丰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粮食、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组成了应急小组,前往该镇进行处理,及时化解了一场抢购粮食的风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七)配套设施建设和市场价格监督情况。一是大多数粮食部门能会同发改部门制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或政策。做得比较好有市城区、陆丰市、陆河县。二是各地财政部门每年都有安排财政资金建设维护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据统计2007年,全市各地拨出仓库维修费用92万元,确保了仓储粮食安全。三是各地都有建立粮食市场监测制度,建立和运行本级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审核、加工、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做好本辖区粮油供需和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工作。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初步形成.全市设置了24个监测点,其中市级监测点4个。同时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检查,强化对粮食价格的监管,始终保持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高压态势。物价、粮食部门都建立责任制,认真按照监测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现场采价,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按规定及时上报《粮油价格监测周报》、《粮油价格监测日报表》等表格,上报率100%,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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