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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由各级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开展防疫消毒、伤病员救治等工作。
  5.2.5 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制定抗洪抢险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方案,保障防洪患区、抢险工地和重点防洪工程的治安安全,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
  5.2.6 物资保障
  1)由各级经贸局负责属地防汛物资调配。
  2)各级三防指挥部根据国家防汛物资储备有关规定,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并按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3)各工程管理单位按省定标准储备防汛物资。
  4)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用本县(市、区)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向市三防指挥部提出申请援助。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5)粮食部门负责救灾粮食储备、调拨和供应和调配。
  5.2.7 供电保障
  各级电力部门负责提供抗洪抢险救灾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8 经费保障
  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要安排一定额度的防汛抢险应急资金。
  5.2.9 社会动员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洪的责任。
  2)三防指挥机构应根据灾害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救灾。
  3)三防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在防汛抗洪的关键时刻,各级三防指挥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2.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紧急避难场所应急制度,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民。
  5.3 技术保障
  建设市三防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市与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之间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建设覆盖全市的水、雨情自动采集系统。
  3)完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确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汕尾境内江河流域防洪调度系统,优化防洪调度方案。
  5)建立市与县(市、区)三防指挥部门防汛异地会商系统。
  6)建立市与县(市、区)三防部门、工程单位防汛通讯预警系统。
  5.4 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 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洪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三防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时,由本地区的三防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强防洪抢险、避险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
  4)各级教育部门将防洪抢险、避险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课程教育。
  5.4.2 培训
  1、按分级负责原则,各级三防指挥部分别组织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防洪抢险骨干人员的培训。
  2、部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要加强抗洪抢险培训;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和部门给予支持与协作。
  5.4.3 演习
  1、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应结合当地实际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演习内容主要针对洪水常发生的险情和常用的查险、探险、抢险的方法进行。

第六章 善后工作



  发生洪涝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救灾
  1)
当地抗洪救灾工作结束后,市、县(市、区)政府成立救灾复产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人员参加救灾复产领导小组工作。
  2)灾后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三防指挥部或市救灾指挥部具体部署:
  召开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必要时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省防总和省有关部门报告汛情与灾情;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至江河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研究并采取措施对出现险情的工程进行加固,消除隐患。
  3)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临时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赈灾募捐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协助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
  4)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省、市级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部门向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省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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