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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建设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房屋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防治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岗、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助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地区。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排除险情。协助抢险救灾以及转移与安置危险区域人员。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台风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船、渔排、渔港等海上作业单位的防风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协助组织水上救助工作,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收集、整理和反映海洋与渔业受灾信息;指导海洋与渔业防风工作和灾后海洋与渔业救灾、生产恢复。
  蕉坑水文站:负责水雨情的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及时对最新的水雨情作出跟踪分析,并向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水文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海洋局汕尾中心站:负责风暴潮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及时对最新的风暴潮监测情况作出跟踪分析,并向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风暴潮预报、海浪预报及潮汐资料,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市电信局:负责指导协调汕尾电信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汕尾电信应急通信设施。
  汕尾供电局: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以及各级三防指挥部办事机构的日常用电。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和受灾区域及危险地区师生的安全转移,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等级信息,作出停课停学通知。
  财产保险汕尾分公司、人寿保险汕尾分公司:广泛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团体和各阶层群众参加防灾减灾保险,负责保障受灾救灾期间及时做好灾区、灾民的理赔工作,迅速帮助灾区群众消灭灾痕,恢复生产自救。
  市供销社:负责防风抢险物资储备,及时收集和反映农业受灾情况,与有关部门做好防风物资的调配,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所需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日用品的供应工作。
  市物资局:负责防台风抢险和救灾物资的供应。
  汕尾海事局:及时有效组织水上救助工作,避免或减少辖区水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做好船舶防台风工作。
  2.1.3市三防办
  市三防办公室防台风工作主要职责为:及时掌握热带气旋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热带气旋态势,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地区和部门传达上级和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2.2 县(市、区)级防台风机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和指挥工作由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其成员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2.3 其他防台风组织机构
  各行业相关单位相应成立的防台风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台风抗灾工作;有防台风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台风指挥机构。
  2.4 应急联动机制
  市三防指挥部受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防总的指挥调度,同时与省有关单位、部队、武警等部门密切联系,保证防风指挥的统一、协调和高效,建立一个从省到地方、从军队到地方完整的防风应急联动体系。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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