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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

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国发[1996]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90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以质量振兴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动员全社会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坚持“以质取胜”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并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行业全面发展的新产业格局,全面提升我市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
  1.主要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抽查平均合格率、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0%以上。全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率逐年提高。
  2.创建一批名牌产品。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争取有5至1O个产品获得国家名牌产品称号或国家驰名商标,5O至60个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或广东省著名商标,2至3种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打造一批具有汕尾特色的区域品牌。
  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在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法,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进和引导企业开展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其他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年产值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90%以上要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同时取得HACCP认证)。年产值为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争取有75%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要有三分之一以上贯彻IS09001标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主要产业的企业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争取有1至2家重点骨干企业获得全省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或省政府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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