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职守的值班制度。要严格按照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和《
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情况等如实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四)面向基层,宣传培训。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强化《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制作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采取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宣传画册、手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的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同时要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五)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要加强与发展改革、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发生省级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省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与职责,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情况于年底前报省国土资源厅。
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29)87851045,值班传真:(029)87851403。
附件:1. 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联动省级部门分工及主要职责
2. 陕西省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图(略)
附件1:
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联动省级部门分工及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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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部门名称 │ 分工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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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负责组织应急调查;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 │
│ 1 │ 省国土资源厅 │并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与同级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 │
│ │ │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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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省应急办 │ 负责各部门之间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挥联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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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引导社会舆 │
│ 3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 │
│ │ │论,确保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灾险情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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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省军区 │ 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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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武警陕西总队 │ 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
│ │ │ 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采购、调运等;必要时提出动用省 │
│ │ │级物资储备建议和请求国家给予资金、物资支持的申请;保障粮食、食用油和煤、电、油、气及│
│ 6 │ 省发展改革委 │ │
│ │ │重要原料等重要物资的有效供应;通过实施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依法 │
│ │ │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
├───┼─────────┼──────────────────────────────────────────┤
│ │ │ 负责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 │
│ │ │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困人员进行抢救;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 │
│ 7 │ 省公安厅 │ │
│ │ │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 │
│ │ │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
├───┼─────────┼──────────────────────────────────────────┤
│ │ │ 负责安排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 │
│ 8 │ 省财政厅 │ │
│ │ │应急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
├───┼─────────┼──────────────────────────────────────────┤
│ │ │ 负责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后被毁校舍的恢复重建; │
│ 9 │ 省教育厅 │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 │
│ │ │散工作。 │
├───┼─────────┼──────────────────────────────────────────┤
│ │ │ 负责调查受灾人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 │
│ 10│ 省民政厅 │ │
│ │ │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受和安排国内外各界提供的捐赠款物。 │
├───┼─────────┼──────────────────────────────────────────┤
│ │ │ 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组织抢修因地质灾害受损毁的供 │
│ 1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水、供气等设施,保障供水、供气等生命线正常运行。 │
├───┼─────────┼──────────────────────────────────────────┤
│ │ │ 负责公路交通沿线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保障运送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和设备 │
│ 12│ 省交通运输厅 │ │
│ │ │的道路畅通,负责组织公路交通沿线路域范围内地质灾害抢险和被毁公路的修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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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负责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负责指导水情、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 │
│ 13│ 省水利厅 │ │
│ │ │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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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防止和控制动 │
│ 14│ 省农业厅 │ │
│ │ │物疫情的爆发流行;做好灾后农牧业的查灾工作,指导灾后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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