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好动态考核,完善信用管理
各地要搞好对房地产企业的动态考核,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提高土地、能源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为核心,加快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住宅产业化,健全和加强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加强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管理。一是搞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动态考核。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是各地要督促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符合省地节能环保的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耗和污染,加快住房建设由数量增长型向数量与质量并重型转换,实现建设方式的根本转变,缓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与住房建设中的突出矛盾。三是完善信用档案管理。要积极拓展房地产信用档案功能和覆盖面,发挥信用档案作用,将销售行为、住房质量、交付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逐步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作为考核企业资质的依据。四是加大信用档案管理力度。各地要对违法违规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的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
四、调整供应结构,引导合理消费
一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支付能力不足的低收入家庭,通过政府保障性住房或发租赁补贴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二是各地要加大普通商品房、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力度,提供面积适中、功能齐全的住宅。三是加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力度。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各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四是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供应结构,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五是要引导购房者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模式。有支付能力的家庭通过市场购买或换购住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以减轻购房带来的较重负担。六是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基调,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五、加强市场管理,搞活各级市场
一是大力发展住房一、二级市场,实现住房一、二级市场的联动,形成住房梯度消费模式,满足各层次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二是规范市场中介服务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三是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打击房地产中介存在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认真执行房地产经纪人、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创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四是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市场租赁行为,在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上下功夫,租售并举,满足居民改善住房的需求,多渠道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