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吕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吕政发〔2009〕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经各县(市、区)申报、市专家委员会审议,批准《四姐闹温阳》等10个项目为吕梁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现予以公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吕粱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文学(共计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I~1 姐闹温阳 孝义市传统文化研究会
二、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共计1项)
2 II~1 交口八音会 交口县文化馆
三、传统舞蹈(民间舞蹈,共计3项)
3 Ⅲ~1 中阳旱船秧歌 中阳县人民文化馆
4 Ⅲ~2 柳林水船秧歌 柳林县柳林镇青龙社区 文化活动中心
5 Ⅲ~3 上明龙灯 岚县人民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