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和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卫生计生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卫生计生机构要积极配合保证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要抽调安全监察骨干力量参与检查工作,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辖区卫生计生机构特种设备档案。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撑,派出技术人员参与检查。
  (三)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市、区联合检查组在检查中要督导被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检查过程要突出“五个重点”(即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重点检查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点检查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安全有效;重点检查电梯维护保养是否符合规范、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是否配备持证的电梯司机;重点检查医用高压氧舱等重点监控设备是否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四)总结分析,及时反馈
  各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分析卫生计生机构和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并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和数据的报送等工作。
  附件:深圳市2010年卫生计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自纠表
| 单位名称(盖章) |   | 联系人 |   | 职务 |   | 传真 |   | 
| 单位详细地址 |   | 邮编 |   | 座机 |   | 手机 |   | 
|   | 自查项目 | 存在问题 | 自纠完成情况 | 
| 规章制度 | 1、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及开展演练情况;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  | 
| 设备 | 数量(台) | 每台设备出厂编号 | 重点自查项目 | 存在问题 | 自纠完成情况 | 
| 锅炉 |   |  | 1、 是否有锅炉使用登记证; 2、 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司炉工、水处理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锅炉出厂资料是否齐全; 5、 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  |  | 
| 压力 容器   |   |  | 1、是否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氧舱、液氧储罐操作人员是否持证; 4、 出厂资料是否齐全; 5、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  |  | 
| 电梯 |   |  | 1、 电梯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2、 是否签订电梯维保合同,是否每15天进行一次维保等; 3、 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是否配备持证的电梯操作人员; 4、 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  |  | 
| 其它(起重机械、电瓶车、叉车等) |   |  | 1、 设备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2、 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出厂资料是否齐全; 4、 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