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交调查成果
调查成果包括湖北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报告、湖北省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状况及其20年变化分析评价报告、湖北省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湖北省土壤环境背景点数据库、湖北省土壤环境质量图集等。
三、各地工作要求
1、进一步明确分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国家布置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省环保局负责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实施主体及主要技术支持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应对辖区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监测站根据省局统一布置承担相应的调查工作。为按时完成国家规定的任务,充分调动全省监测系统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工作由省、市环境监测部门共同完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监测站承担采样、制样、土壤理化指标分析工作,有条件市级环境监测站也可承担有机指标、无机指标的分析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支持、质量控制与监督,承担有机指标、无机指标的分析工作。
2、尽快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及分析工作。2007年各地土壤调查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尚未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工作,而土壤制样及理化指标分析工作全省各地进展缓慢。根据今年土壤调查的总体要求,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应于2008年4月底前完成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土壤样品的制备,2008年6月底前完成土壤样品的理化指标分析工作。省监测中心站应于2008年8月底前完成土壤样品的分析工作,2008年10月份完成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各地应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把握和安排好工作进度。尚未成立土壤调查专班的地方应尽快成立专班,认真开展辖区内土壤样品采集、制样及理化指标分析工作,并做好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样品交接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应做好技术培训及业务指导,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样品分析、成果汇总、样品库建设等工作;应派专人收集各地土壤调查进展情况,每月发布全省土壤调查简报,通报各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展情况。省环保局将把土壤调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地2008年目标责任制重点内容进行考核。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