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鄂环发[2008]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教育局(教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精神,走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坚持可持续发展教育,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学校。根据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联合颁发的《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和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颁发的《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指南》精神,省环保局、省教育厅拟定在2008年命名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以《湖北省“绿色学校”表彰及管理办法》(附件2)为基本依据,先由学校申报,而后逐级推荐。
二、申报对象:2007年9月30日前命名且在2004年8月至2008年8月的四年中参加过省级环境教育培训的市、州级“绿色学校(幼儿园)”。
三、申报材料:
1、学校简介和目前环境状况。
2、绿色学校领导小组构成、责任分工及工作开展情况。
3、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4、“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经验总结。
5、创建活动有关图片、音像资料及主要档案资料目录。
6、创建活动大事记及人员来访记录。
7、学校环保主题的获奖情况和相关媒体报道及说明。
8、学校的环保节能和减排数据资料。
9、培训证书和市级“绿色学校”命名文件的复印件。
10、校园废物处理、利用和校园绿化情况。
11、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12、湖北省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申报表(附件4)。
四、申报名额:
以各地所辖县(市、区)数量为基数,平均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额不少于1个。
五、申报要求:
1、请各地认真组织、积极推荐,把握申报标准,提高申报质量。
2、各地要将本次申报学校名册和历次批准市级“绿色学校”的复印件报省“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申报材料一般由各地集中报送。
3、申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文字材料一律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写明学校名称及联系方式。奖状、证书、图片和媒体报道资料要求复印(图片要标明日期、编号,附有目录,复印或粘贴到白纸上)与文字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张大小为A4,小四号字,一倍行距,页边距上下2.5cm,左右3cm。电子音像资料用以VCD或3.5寸软盘,且经过杀毒处理。
4、受理申报材料截至日期:2008年9月30日。超过申报受理时间或不按规定整理申报材料一律按弃权处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46号
邮 编:430072
联系人:沈智丰 喻妙
电 话:027-87166568
传 真:027-87870670
注:本通知将在“湖北省环境保护网”上发布,有关表格可以下载。
附件: 1:湖北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湖北省“绿色学校”表彰及管理办法
3:湖北省省级“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4:湖北省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申请表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湖北省教育厅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何诗标(省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 徐金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成 员: 王 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唐必武(省环保宣教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 唐必武
办公室成员: 王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