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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重点检查城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村村镇等地区和大型超市、商场、宾馆酒店;综合(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及从事上述商品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特别是要对全市速递公司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彻底规范该行业市场经营秩序。
  五、专项治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整治力度,查办大要案件。各分、县局要对本辖区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检查的重点对象,使专项执法行动更具有针对性。其次,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人力、物力,使专项执法行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第三,专项执法行动要迅速,措施要可行,处理要严格,切忌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对区域性、集团性、大规模、屡禁不止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要集中人力、物力,依法从快、从重进行严惩,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二)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提高执法效果。一是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作用,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利用知名企业、知名商品的注册商标、特有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或字号从事误导性虚假宣传,造成市场混淆、误认的行为,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二是各分、县局要建立、完善协查通报制度,发挥工商系统的整体执法效能,对各类案件线索一定要一查到底,决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商贸、农业、质检等部门的配合,增加效能。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介的宣传、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联系,动用各种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的意义,动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及时曝光大要案件,宣传专项执法行动所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分子,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分、县局要加强日常巡查,正确处理好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关系,及时解决专项执法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在检查期间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遵守办案程序。各分、县局在专项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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