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着力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扩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比例,确保全区住房套型面积达到70/90规定要求。大力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的创建工作,健全房地产经纪活动规则和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加强房地产业管理,调整企业结构,减少企业数量,通过土地、税务、信贷等调控手段,扶持大中型企业发展,提高房地产业发展质量;引导小型企业转向农业产业化开发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房地产企业结构优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年房地产业完成投资100亿元。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加快发展适合我区实际的住宅产业。
(五)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城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我区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全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建档立案,建立完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真正解决。大力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编制完善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到建设资金、建设用地、保障档案、管理机构“四落实”。积极争取中央对西部地区廉租房建设的政策资金扶持,严格落实廉租房建设各项资金,采取实物配送、租金补贴、租金核减等形式,年底前,对全区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12300户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实现“应保尽保”,全年计划新建经济适用房8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开展农民工住房建设试点,探索解决农民工住房的有效途径。
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完善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扩大公积金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加强区直机关统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美化绿化小区环境,把区直机关统建经济适用房建成节能环保绿色的示范小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供良好服务,切实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心区直单位干部职工的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抓好八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章,全面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抓工作、促发展上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建设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领导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推动城乡建设持续协调发展的具体行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都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奋力开创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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