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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环境监察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环境监察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鄂环发[2007]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2006年度我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在各地政府和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和积极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及时办复了群众的各类环境投诉,着力解决了一些长期扰民的污染问题,逐步营造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氛围,日常环境监管和现场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通过环境执法有效地推动了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落实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我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能够结合实际、不畏困难、勇于创新,全力投入环境整治及执法能力建设,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开拓环境监察工作的新局面,我局决定对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襄樊市环境监察支队、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等4个“2006年度环境监察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新的成绩。全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为促进我省环境质量改善,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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