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晋城环城高速公路安全顺利施工的通告
(晋市政发[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环城高速公路是我省高速公路规划项目,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52项重点项目、15项重点交通项目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的重点工程。为确保环城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环城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晋城环城高速公路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做好征地拆迁、供水供电、治安环境等各项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市国土、建设、规划、水利、环保、旅游、煤炭、电力、电信等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配合,主动工作,按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沿线广大群众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和筑路员工苦干实干、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环城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犯罪活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对盗窃、哄抢工程建设物资,破坏施工设备,强卖施工材料,蓄意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等各类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要加强环城高速沿线交通管理,保障工程建设材料、物资运输畅通。
三、环城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尽量减少因施工给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避免对附近建筑物、文物和耕地的影响和损害。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及时排查化解内部纠纷,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严防施工物资尤其是爆破器材被盗,不得以方便施工为由违章保管、使用爆破器材和炸药。对于发生在施工现场的盗窃、哄抢施工物资,强卖施工材料等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四、环城高速公路施工期间,过往车辆和人员要注意环城高速公路沿线行车通告及公安交通部门设立的禁行标志,主动绕行,配合施工。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好沿线治安环境,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影响破坏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对于举报有功的行为要给予奖励;对于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要依法严惩;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