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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八、推进“三农”工作政治保证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

  (三十)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并不断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市县两级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各有关涉农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工作,主动搞好服务。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村工作体制,县(市、区)党委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立和完善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和决策制度。市、县两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市、县两级县处级领导干部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鼓励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和参与农村改革发展,形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强大合力。

  (三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创新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建立健全城乡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农村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以“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把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注重抓好教育培训,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的我市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新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党员队伍。

  (三十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和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大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努力营造勇于任事、干净干事、民主公开、风清气正的农村廉政环境。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本《意见》精神,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目标和推进措施。要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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