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下乡、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支持农民组建文化中心户、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等,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和民俗项目,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加快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加快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广泛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二十四)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超过劳动年龄、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老年农民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先保后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市级财政补助力度,取消乡镇一级的保障资金配套,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增长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筹资增长机制,稳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力度。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
七、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十五)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5个百分点,新增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60%以上用于农村,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的80%以上用于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从上年度正常超收财力中切块安排60%的资金投向农村,其中不少于20%的资金投向偏远山区贫困农村。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按照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标准和上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对集中连片推广优良品种、测土配方施肥、地膜覆盖、秸秆还田、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等粮食生产主推技术实行补贴,对设施果菜、规模养殖小区进行奖补,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方式予以扶持。加大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力度。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
(二十六)建立以煤补农长效机制。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动员、舆论推动,多层次、多渠道探索以煤补农的有效形式,逐步形成“以煤补农、以矿带村、村矿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动员并组织煤矿等资源型企业以结对帮扶、利润留成、领办非煤项目、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方式,广泛开展一矿一企帮扶一乡一村、治理一山一沟、兴办一事一业等活动。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补偿政策,有效防范和化解部分地区存在的村矿利益冲突。制定采煤区土地沉陷、房屋毁损赔偿标准,试行采矿单位向周围农民进行直接补偿的办法。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的投向和比例的前提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要尽可能向“三农”倾斜,煤矿转产发展基金要尽可能与帮扶项目捆绑使用,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使用要尽可能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结合起来。逐步调高“两权价款”用于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