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转变农民就业创业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先进实用技能和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对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农民的技能培训,突出抓好农村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带动农民创业就业的能力。建立经常性、开放式的培训机制,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探索网络远程培训等多样化培训方式,努力提升农民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十)营造农民就业创业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安全保障。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的覆盖面,实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全市范围内无障碍转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市区和县城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建立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加强对农民创业的信息、土地、金融、技术等服务,落实好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
六、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二十一)办好农村教育事业。把农村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普及高中教育。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教师定期进修制度和财政资助政策。发展远程教育,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多形式开展城市教师下乡支教,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配置。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从2009年起对510个偏远山区贫困农村农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
(二十二)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财政对农村卫生投入的长效增长机制,加快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待遇,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的制度,鼓励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推进城乡计划生育服务均衡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保障农村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加强农村妇幼保健,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