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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庆节”前后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庆节”前后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2009)


  为了进一步落实2009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安排,巩固和发展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成果,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市场环境,市局决定在国庆节前后组织开展全市“扫黄打非”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10月1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行动。其中2009年9月10日9:30分至18:00时,开展全市“扫黄打非”统一行动。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这个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为切实点,全面检查出版物市场,依法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坚决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为维护国庆期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各分、县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专项执法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确保这次“扫黄打非”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加强执法力度,查处大要案件。各分、县局在当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查办大案要案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将查处大案要案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大对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要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

  3、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消协、个协、广协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利用座谈会、讲座、晚会、展览、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利用新闻媒体对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大要案件进行跟踪报道,为“扫黄打非”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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