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任务:医药应急储备量应至少保证日常10天用量。由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储备主要用于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灾害,储备品种应以急救药械、消杀器材和血浆为主,具体储备品种与数量在市医疗救治体系中体现。
要求:明确储备品种、储备期限、储备方式、储备地点及责任人,确保储备落到实处。卫生部门负责各医院的急救药械储备。
(四)电力(Ⅱ类):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协调供电部门负责电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储备任务:今年,我市最高供电负荷量为250万千瓦。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我市重要区、中心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即当发生Ⅰ级、Ⅱ级停电状态乃至孤网运行状态下,供电部门负责电网事故抢修和供电恢复,力争市内应急发电车及重点用户应急备用电源的装机容量满足相应应急级别下各类重要用户用电需要。
要求:制定2009-2011年3年目标规划和电力建设项目安排计划,明确责任人。
(五)发电机、应急灯(Ⅱ类):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自行储备。
储备任务:党政机关、部队、公安、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等重点部门、单位自行储备,要负责储备在电力无法供应的情况下,保障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行所需的发电机和照明工具。
要求:确定需自行储备发电机的重点部门、单位,明确储备任务和数量,落实责任人。
(六)成品油(Ⅱ类):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协调中石化、中石油等石油公司做好成品油的应急储备和市场供应工作。
储备任务:我市现有成品油储量约为20000吨,日均销售量约为2500吨,可满足全市成品油8天左右用量。但在春运、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造成成品油资源调运不畅的情况下,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以保障应急物资调运及时到位。
要求:分品种、分年度细化储备任务,并做好储备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确定储备品种、储备地点及责任人。中石化、中石油江门分公司必须保持上年总销量一定比例的成品油商业库存储备;其他重点联系企业必须保持一定的成品油商业库存储备。
(七)燃气(Ⅱ类):建设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协调燃气的储备、投放并保障应急时的市场供应。
储备任务:根据我市发展现状,市区燃气储备时限定为10天。我市现有液化石油气企业10家,在用气库11个,在用气库总容量为6770立方米,可储存液化石油气2980吨。按江门市区220吨/天的平均用气量,市区气库总装气容量可供使用13.5天。由于我市气源单一,多气源的供应体系及天然气安全储备应急体系都尚未建立,随着天然气使用量的持续增加,要加快燃气储备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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